妻子小谢和我结婚前,是位个体户针织老板,冠以织线手套出名.
有一天大早,一位年轻人披一件半旧的军大衣,来到铺子里。这人满面油黑,但看起来却挺有精神,一进门就问小谢:“你就是会织线手套的小谢?”
“嘿”,小谢点点头,翘起她好看的嘴唇反问,“你是附近的人?”
那人回答是,从部队刚退伍的。
“哦——你想织手套?”
“对,我想要一只纯毛的线手套。”
“好吧”,小谢口应着,马上惊觉起来:“什么?一只?”
“是的,只要一只……”
“算了算了!你们这些当过兵的人就喜欢拿人开心!”小谢没好气的嚷了起来,“不做了!”
“给我做一只吧,”那人很诚挚地说,“我给一双的钱。”
“一双的钱?你以为我这么爱钱?不做,就不做!真是——”
“哦,对不起……”退伍兵转向铺门之际,不料门上的锁拴挂落了他披在肩上的左侧大衣,于是,他左侧内衣空空的袖筒露了出来。
“哎哟!”小谢抽筋似的叫了一声,脸一惭,连忙追向退伍兵,“哎——你回来,我给你织,按你说的,只做一只……”
然而,退伍兵径直走了,把小谢冲动的同情甩在后面。
现在,时隔八年之久了。这八年中我和妻子很少提及这件事。即便是偶尔提及,妻子就有些不安(因为那个当时没有回头的退伍兵就是现在的我),我劝她不必再为那件事伤感,而她却总是固执地对我一笑:
“假如后来没有找到你,那还不后悔?”
每逢这种时候,我自己也难过起来。是那件事令妻子决心下嫁与我的。与残人为妻,实在苦了她。假如不是她,我余生怎度……
是啊,往事对于一个人,如果多一个假如或少一个假如,能肯定他(她)不抱憾终生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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